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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围挡外观造型标准要求重庆围挡外观造型标准要求 (1)钢结构、砌体和 PVC 围挡自地面至围挡顶端(不含柱头和灯具)高度一致为 2.5 米,铁马和水马围挡高度一致为1 米; (2) 施工围挡上应按照要求设置“五牌一图”,其他方位应设置公益广告或商业广告(铁马或水马围挡除外)。政府出资工程施工围挡原则上悉数设置公益广告,其他工程设置公益广告面积不得少于工地围挡户外广告总面积的 50%。 (3)施工围挡装修画面或广告画面与墙体的衔接应保证衔接牢靠,结实安全,制造精良,张贴平整,衔接构件不得暴露。 (4)原则上,城市主干道、城市中心区选用现代、简练、明快的外观造型和画面风格,老城区选用具有岭南风情或仿古形式的外观造型和画面风格,景象路途、旅游区等结合区域景象定位选用相应风格的的外观造型和画面风格。 本文重庆围挡整理 |